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现在按劳动法我已递交辞职信30天了,去公司开具辞职证明时不给开具,因公司要求购买公司的商品上离职公司要收回房屋。
??????????我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开发商品房,当时制定了《商品房管理办法》上买卖协议未提及辞职收房,后来增加补充内容为:在房屋未交钥匙前辞职收房。《管理办法》是建房办发布的。我和我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商品上买卖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到今年交付80%房屋款(商品房到现在未交工),《商品上买卖协议》和《劳动合同》上没有辞职后收房的款项和按照《商品房管理办法》执行条款。
??????????请问是否能够收回我的房子,不给我开具辞职证明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1 0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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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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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存在违约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2、你对于该房屋已经依法办理了产权手续,该房屋的
物权是属于你的,任何人物权剥夺,开发商无权收回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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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商品房一定要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的产权的关系是否清楚明了,有无遗留下来的纠纷的问题等,防止一房两卖;审定这个房屋的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这个房子的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和卖房子的是否相符,有没有*押的情况或者共有人等;还要搞清楚所买的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适房。
集资房是需要单位的盖章后才能真正的上市交易的,然而经济适用住房是要住满5年才能购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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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当初
劳动仲裁时候的
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
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
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次,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都还是有效的 很多请求也不是说对方提出,就能得到主张,还是要看证据等的情况 建议还是拿齐资料,详谈以找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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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