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孩子想要离婚。但是她老公失去了联系,那她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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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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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可以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或者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但是这两种方式都需要夫妻双方当事人到场办理。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住所地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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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只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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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