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家巨款,然后签了个欠条,有自己的手印签名,然后人家起诉我了,法院冻结了我的所有账户,还不让我坐高铁,其实我已经还钱了,只是没撕掉条子,现在法院把我的账户解冻了,但是高铁还不能坐,还没对我个人解冻,是不是过两天就解冻了?那条子还能再告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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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
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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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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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尽管是欠款人写的,但没有签名和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没有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标准的合同形式,应该由合同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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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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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