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们是主要责任,我们右手骨折石膏固定4周,医疗费1000元由对方支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错误的劳动费和其他费用吗?

2021-04-07 09: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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