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婆婆要求我儿子也就是孙子赡养,但是我婆婆也有外孙子和外孙女,外孙子和外孙女都是她一手带大,我儿子是我带大,凭什么要我儿子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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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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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本人自愿的除外。有负担能力的儿媳赡养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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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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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