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被人盗用信息进行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向法院起诉我???我已经报案了???接着我该怎么办??等着警察回复还是怎么呢???

会影响我银行的诚信吗????谢谢

银行
2019-01-01 10:0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参照《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持卡人在银行交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的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所以你的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但建议您尽快还款。

  • 1、只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2、银行起诉仅能在民事权利范围内起诉,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
    3、如果她确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已达12万元,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还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如果自首并积极归还欠款,可能会从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 1、单纯的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不会影响银行贷款。
    2、但是,如果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且已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在未履行完毕以前,执行法院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这种情况下,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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