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工资低。想辞职,公司不批准。在公司工作四年了,要补辞职。

2021-04-07 17:4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对于辞职不批,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到期后可以自动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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