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发生口角,被别人用木棒打伤头部,缝了5针,经鉴定为轻微伤,后经派出所处理,给出我犯辱骂他人罪,行政拘留5天;他犯殴打他人罪也是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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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到伤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并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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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致使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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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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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