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的家庭暴力.结婚3年以上因脑震荡住院.报警.现在离婚.养育孩子.他没有付钱.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吗?我想带孩子去

离婚
2021-04-07 23:2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你好,一般来说该笔赔偿费用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作为孩子的父亲,他是有义务给付该笔费用的。
  •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财产才能确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是不一定是6万元。倒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他说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你孩子全部或者一部的抚养费。
    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