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不到一年,宝宝三个月,可以离婚吗?结婚时从男性那里得到的彩礼,父母又我带来了彩礼的钱,离婚后这笔钱是夫妻的财产吗?能给我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4-08 06:1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离婚一般不会退彩礼的,没有同居的可以要求退还,具体视情况而定。
  • 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过的,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若已经共同生活的,彩礼钱可以不退。具体视实际情况来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