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继续劳动合同的,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年平均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8 09:3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发放安置费。
  • 这是要算在里面的
  • 是的 是扣社保之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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