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诈骗了11300元,3月份被抓,23天后被取保候审,交了2万元保证金。现在

我诈骗了11000元,3月份被抓,23天后被取保候审,交了2万元保证金。现在起诉书上有2个罪名,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但是也有立功表现,因为我们几个小朋友一起都在玩这个的,我说出来的。司法所也去做个笔录,21号开庭了,会判实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1-01 12:3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因此,开庭前办理取保候审仍然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予以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涉嫌犯罪,可能判处拘役管制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象你这种情况可能已涉嫌犯罪.
    取保候审不记入档案,因为他不是对是否犯罪作出的处理,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是否构成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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