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妻子带着孩子们去了市场。她看中了一件羽绒服,但花了5000元。她穿它是因为它太贵了。然后她不想买,想去。这时,老板叫来旁边的几个男人。他们还强迫我老婆花一万块买衣服,手里还拿着棍子。我妻子不得不给钱。请问律师,那个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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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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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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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犯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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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