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我是这个月16号走的。我想问一下我上个月的工资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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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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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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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问题不是警察管,你可以去劳动局让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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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