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生前欠别人钱说是还不了就用房子抵押,父亲死了以后那个人让我在欠条上签了名字,我说有钱了再还,他后来把房子卖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1-04-08 18:2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欠条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资料。《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 房子抵押给个人还不了钱时,如果没有到房管部门过户,这种抵押是无效抵押,借款方要想变卖房子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最后是双方坐下来认真谈一谈,各自作出一点让步,如果借款人确实遭遇重大变故或其他困难,没有偿还能力,则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之下,自己将房卖掉,然后获得资金将借款还上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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