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单位,让本人签新劳动合同,不签就开除。此事算胁迫签属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8 19:3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不可以不签。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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