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识的前女友,见过几次面,向他每次要钱,现在一共4500,我没钱还,他告我诈骗成立吗,而且年初我也认识一个网上的,没见过面,借了1000也没还,是诈骗吗,但是网上没见过面的,我给他图片都是真的,名字也是,这个见过面,还是好几次,名字什么都真的,只是现在没钱还,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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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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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犯罪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只要参与了诈骗犯罪,即使未取得钱财,只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也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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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