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紧急需要一份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状和答辩状 只要是敢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内容都可以 诉讼状和答辩状最好是同一案件的内容 谢谢各位 紧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2019-01-01 15:0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
    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 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且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会进行逮捕处理。《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4周岁不满16周岁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根据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