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0岁的男人和一个人打架,打死了另一个人,被判终身监禁。他儿子要交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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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无论他是否先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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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满14周岁到16周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几种类型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会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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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节,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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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