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再婚夫妻,女性离异时有两个儿女??判跟男性养育??之后跟我结婚10年??有一儿女??如今婚姻破裂离婚了??在子女抚养权上是否能够优先选择考虑到我

离婚
2021-04-09 20:3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此法立法本意是考虑小孩是以母乳喂养的客观条件,但现在不以母乳喂养的也很多见,言外之意男方基于能提供优于女方的物质条件也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在两方都有可能胜诉的情况下,如何诉讼是关键了,不清楚可电话与本人交流,谢谢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不会默认归你的,你要向法院主动要求孩子抚养权归你所有,法律上没有什么是默认的。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不满2岁,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