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被告的第三者不来法庭会有什么结果?

2021-04-10 02:25: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民事诉讼第三人不出庭有两种情况: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是属于其自己放弃法律权利的情况;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有可能会产生不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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