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是指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2)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