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对象在一起一年了,她以前有过家庭,但是离婚了,还有个儿子,给男方了,我俩在微信上认识的,她家是沈阳的!我俩在一起一年,她一共在家拿了13000块钱!都是她自愿的!现在她家人不让她回家了!她妈还说是我把她拐跑的!我想咨询一下,她是自愿的,有我的责任吗而且我对象也承认都是她自愿的!她家人就说我是我拐跑的!可是,她妈说了,?现在不让我对象进家门,说让我对象还他妈13000块钱,说她的钱都是在家偷的,可是我啥也不知道!我今天才知道!他妈说是我得责任?马上过年了,我打算对象回家过年,今天回去了,她妈把她赶出来了?求帮忙,谁能告诉我,这一切和我有关系吗?如果报警,走刑事案件,我会负责任吗?

离婚
2019-01-01 17:3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案件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从司法实践来看,案件在侦查阶段比较容易取保候审。申请条件: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