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在赌场里借了别人两万块钱的高利贷,之后联系不到我那个朋友了,放高利贷的就找到了我和我另外一个朋友,因为借钱时电话实他打的,然后有一万块钱,是经过我数了才交给借钱的那个朋友,所以找到我们时我那个打电话的朋友被他们直接架到车上,然后对我说请他去吃饭,然后叫我去把我另一个朋友借的钱打到他卡上才放人回来,后来我朋友叫我和他交换他去找人,然后我很害怕被那些人打就乖乖上他们车了,之后我朋友就说如果我找不到那个人就自己先凑一万块给你,然后放我回来,他们不同意,之后我朋友就和他们说了好一会,他们还是不同意,必须要两万才把我放回来,后来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然后他们就下车准备追我朋友,然后我朋友就开车撞到了他们的车,而且车子弹过去碰到了那个放高利贷的人,导致她膝盖骨挫骨了还伤了好几处,之后他就跑了,然后他报警说我被绑架,放高利贷的那些人也打电话报警说他故意撞车伤到人,之后警察来了把我和放高利贷的那几个带到警察局去做笔录,然后问出了赌场的事,之后我朋友也来自首了,他说是他们绑架我不让我走,他很害怕想跑时才撞到他们车导致伤到人的,最后牵扯出我们在哪里借的钱,和有没有赌过在哪里赌的,都被放高利贷的人说了出来,然后第二天被带去之前赌的那个地方,指认现场,然后警察问我赌过没有我说没有我只是来混费用的我朋友也是说我混费用,我没赌过,还有在借钱的那个堂子里我只是给借钱的那个人数过一万块钱,放高利贷的也说当时我也没赌钱,之后晚上被放出来了,说让我们自己协商撞到车和人的事如果协商不好就到法院去把赌场和撞车事件一起起诉,如果到时候起诉了我会不会被拘留或者判刑,还有我朋友会有什么罪名吗,现在我朋友不想协商,他说事他们错在先,他不愿意赔钱,如果这样到时候到法院了会不会有什么罪名或者什么其他的,,,

2019-01-01 18:3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借高利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但若在该平台借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的合法利率,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同时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越权干预经济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明确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
    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 民间贷款利率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个月以内(含6个月)银行贷款利率是
    5.6%;民间贷款利率不能超过
    22.4%;

    6个月---1年以内(含1年)银行贷款利率是6%,民间贷款利率不能超过24%;

    提示:高出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
    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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