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的妈妈有精神疾病 我外公外婆的财产我是不是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变成法定监护人 随后代我的妈妈履行遗产继承

2021-04-10 11:0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监护人能不能继承财产,要看以下两个各方面:第
    一、死者生前是否留下遗嘱,遗嘱中有相应份额就能继承;如果没有,就无法继承。第
    二、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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