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都交了,不想购买了能退房吗

2019-01-01 18:5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商品房首付可以自行协商,但如果要申请银行贷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银行不会审批贷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 已交了首付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
    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你具备解除买卖合同的条件,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解除买卖合同。你可以先拿到你的缴纳契税的发票,然后去找开发商。或者直接找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去办退税吧。
    这个办退税是不存在时效限制的。
  • 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规定,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契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商品房契税如何退款,因退房退税需提供如下资料如下: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应退税种、金额);  
    (3)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完税凭证清册;  
    (4)退房公证书或开发商退房证明;  
    (5)契税票背面由房管处注明退房;  
    (6)房管处二手房交易不成功证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银行卡等账号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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