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时房产只有父亲签的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家里有母亲和两兄弟,还有八十多的奶奶,家人商议房子给长子,该怎么办?房子合同是父亲和新建房的原房主签的,怎么转给长子,可不可以找房主重新签购房合同或是家人都签字同意这房子给长子?再以后方便办房产证?

2019-01-01 19:1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其他证据 房产属于您伯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没有房产证是买卖不了的,根据我们的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换是以登记为要件的,没有房产证的话,这个房子很可能还没有在房产局登记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现在还不是你的,你自然无法买卖。
    但是如果你这个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交房后还没给你办房产证的话,你可以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你自己愿意转让房子所有权的话,开发商应该是愿意给你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到买房子的人名下,也就是说,原本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和开发商之间的交易,那个人给你钱就行了。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婚姻案件,涉及面最广,从人身及财产,到债务,子女等问题,在法庭上作为的陈述以及举证等程序性问题都是严格的法律问题,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协助才能最大利益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办理。
    你好,对于每一位咨询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建议尽量消除负面消极的心态,人生即使偶尔跌倒了,只要不因为一时的失意而一蹶不振,有时反而能有意外的收获,离婚是我们处理最擅长的案件,建议致电免费咨询。
    届时我们可以提供以往大量的成功代理真实判决书,实例说法。一个离婚诉讼必须直面解决的是5个问题,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补偿赔偿,当人面临离婚纠纷时,通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烦躁中,不仅要面对与配偶分道扬彪的残酷,还要面临分割共同财产的无奈。
    聘请谙知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处理自己的烦恼,无疑显得尤为重要。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方方面面,故还是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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