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13年最高法司法解释不是说“在抢劫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抢劫罪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吗?

刑事辩护
2021-04-10 16:3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赔偿按以下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照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一般适用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则由各地司法部门根据实践经验来处理
  • 抢劫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即可认定为抢劫罪:
    (一)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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