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们在工厂突发疾病,现在生命垂危。工厂有责任吗?

2021-04-10 17:1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时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工伤,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在工地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 普通的疾病,一般不认为是工伤,老板可以适当补偿一些,双方可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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