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快递留在了门房,但是我弄丢了。这是谁的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1-04-10 20: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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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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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由销售者、生产者、经营者等承担责任,消费者受到损害后怎么样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而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相关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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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