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朋友合开了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去10万,当时融资了1万占20%的股份,现因公司入不敷出,想退股权,该怎么弄呢,能要回多少呢?

股权
2019-01-02 01:17: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特点编辑
    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 公司融资所借债务如果不及时还款,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 怎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登记   
    (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   
    (5)向工商局提交公司注册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6)工商局颁发执照 (注:这一过程大约2-3周时间)。   
    2、刻制图章 凭工商执照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3、申请企业代码,凭工商执照介绍信去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 (注:这一过程大约1周时间)   
    4、税务登记   
    (1)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开立银行帐户;   
    (2)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申请书;   
    (3)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准备的文件(参见税务登记所需文件);   
    (4)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5)领购发票。
  •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注册资本缴清前的股权转让,是可以的。
    1.《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并未限于实缴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换言之,出资未缴足的股权转让未被《公司发》所明文禁止。
    2.另一方面,股权的转让,同时也是股东义务的转让。在受让方知悉该股权所对应出资未缴足的情况下(而且,受让方有义务至少从形式上审查转让方是否已经缴足出资),受让方受让股权,应视为其已同意承接转让方对公司所负的缴足未缴部分的义务,公司也可以向受让方要求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从而保障公司的注册资本充实。
    3.从实务操作看,一些有限公司未缴足出资的股权转让,工商部门对此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并已顺利办理的股东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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