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爸爸去世后房子由法院判决给我们子女和继母继承,判决书把房子落到我姐姐的名下,房子有产权现在是我爸爸的名字,但还没下来产权,现在我把这房子买下了,给大家分的钱。因为这房子的产权一半会下不来,怎么样可以把名字改为我的呢?可以在去法院要求把名字改为我的吗?这样以后省的去产权处办理过户了,也省时省钱,这样可以吗?如果这样不行的话,要怎么办可以省钱又把名字改成我的呢?谢谢!

2019-01-02 01:5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离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没有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就缺少必需的材料,仅凭遗嘱公证书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
  • 改名字不会影响社保。
    将下面资料提交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你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不能亲自办理需有本人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你单位的社保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保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