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某公司两次受伤都是10级,一次是2016年,一次是2018年。2016年没住院,2018年住院。如果离开公司,应该什么时候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1-04-11 08:2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交通费,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来计算,凭单据支付
  • 鉴定为工伤的赔偿标准是:
    1、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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