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宝宝下课后和一个一年级的同学一起跑步,突然一个小孩从我面前跑过去和我家宝宝的同伴相撞,造成对面宝宝头部受伤,但不是故意的。我们已经承担了医药费。剩下的要不要补偿?

其它
2021-04-11 08:17: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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