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电动汽车,对方也是电动汽车,碰撞后,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要求对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2021-04-11 11: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快速处行政复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上一级交警部门依照执法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认为原认定有错误,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指令原认定的交警部门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不服事故认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责任分担比例作出判决。或者在收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交警已定责,受害者可以根据交通责任认定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 交通事故主责的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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