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买车的时候借了朋友3万块钱,是贷款,担保人也是他,他有资格把我车开走吗

2019-01-02 07:1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车贷款有正规的担保公司是可以不需要担保人了  通常情况下,在通过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贷款的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不过,需要借款人注意以下问题:  
    1、寻找担保公司的时候,需要找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公司的手续要齐全;  
    2、找担保公司贷款不能完全保证借款人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仅是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人资信条件太差的话,申请贷款也是有难度的;  
    3、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所产生的费用会比直接通过银行贷款的费用高一些;  
    4、找担保公司贷款,一些担保公司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要忘记要回自己的押金;  担保贷款买车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流程:
    1.订车
    2.交纳首付
    3.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发放贷款
    5.提车
    6.还款。  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以上流程,另外购车时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经销商以及正规银行放款,不要贪图小便宜。
  • 汽车贷款计算器使用步骤:  1)选择省份与城市(根据不同城市,贷款购车的利率有所不同)  2)填写汽车裸车价格(不包括上牌,购置税等费用)  3)选择贷款类型(即还款方式)  4)输入首付款(最低不可小于车价的20%)  5)选择还款期数(可选择13个月到60个月不等)  汽车贷款计算  
    1.6升以上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0%  
    1.6升及以下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7.5%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 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所以,在担保中,一旦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以对新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权法》第175条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正确理解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物权法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正确内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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