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独生子,他去世了,房产是我公公的名,孙子有继承权吗
-
办理农村房产继承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
丈夫去世,无遗嘱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房子怎么继承:
1,如果当事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内容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当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已再婚的)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同一序位继承人间,原则上平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子);
4,如果发生遗产继承争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处理;
5,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