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赁方,承租方委托人现在辞职,并且已经拖欠5个月的房租了,打公司负责人电话停机,联系不到人,承租方的代理人可以联系,一直说自己已经辞职,要怎么处理?

2019-01-02 09:0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而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则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承租人不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经出租人限期后仍不交纳的,出租人不仅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而且有权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在实际生活中,造成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出租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协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4、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当出现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承租人欠租问题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承租人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也就是说,诉讼代理人要实施上述几项代理行为,必须由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写明。未特别写明的,只能视为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实施这些诉讼行为。
  • 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 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当出现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
    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承租人欠租问题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承租人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 房租拖欠多久算违约是要依据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决定的,但是对于“房租交付的日子拖了几天(注意我们并不是故意拖欠)后来房东打电话说该交房租了我们当天立马就把房租打过去了(之前他并未有过任何提醒)”,对于租赁者而言并不是违约行为,因为已经得到业主(房东)允许的,如果订立的就是国家、地方格式租赁合同的话,你们有权利让房东赔偿双倍押金的(而不是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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