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8年的那一天,我租了一套房子。本来打算28号到7号租的。我交了200元押金。后来因为什么原因租给了4号。据说押金是结账后给的。由于工作原因,我不得不在2号早上离开,所以我退房了。因为女朋友在大姨妈家,不小心上了床。现在她想让他退还押金和房费。她说押金是不退的,脏被套床单要交钱。

2021-04-12 07: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双方协商同意你提前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无权扣留你的押金。否则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双方协商同意你提前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无权扣留你的押金。否则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