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服装店工作,开始说底薪1500,外加提成。两个月后,第一个月交了600,第二个月交了182。我还说没有底薪。我们做什么呢

2021-04-12 10:22: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存在承包纠防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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