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4s店买车,经理承诺2个月内价格最低,再低一点就补齐差价。现在不到一个月,4s店就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别人了。怎么才能找到经理补差价?合理吗?签合同交了定金,车没提。合同没有注明差价信息。

2021-04-12 16:1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这种情况可要求返还定金
  •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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