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2.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如果投诉事项经调解未解决的,消费者还可以通过
仲裁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12315不受理的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
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