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已经去世20年了。我们作为女儿能继承他的那份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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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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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有权继承遗产的,具体法律问题建议面谈或者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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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是想问继承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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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