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均去世了,两个子女96年公证给一方但未过户,占有房屋的一方也未给另一方付款,现在房屋拆迁,怎么办继承

2019-01-02 12:02: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过户住房给子女,可以选择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直接过户,也可以办遗嘱公证,指定孩子以后一人继承,买卖:如果你父母住房持有满2年,可以免除
    5.55%营业税,住房如果你持有满5年,又是你唯一住房,可以再次免除1%个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用几百元,契税,买家首次买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
    1.5%买家如二套买入,90平以下契税
    1.5%。90平以上契税2%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2%,评估费千分之六,凭赠与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契税是全额契税3%--4%,。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是否需要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是否需要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答案是肯定的。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父母把房产证改成孩子名字可以赠与和买卖。
    赠与: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
    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买卖: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买卖费用:契税
    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
    0.1%,登记工本费,5年外的可免
    5.6%营业税。
  •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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