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有三个孩子,大的5岁,中间的3岁多,小的2岁。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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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
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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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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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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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