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世了,有三个孩子。再婚可以带三个孩子吗?该不该把遗产给老婆?

2021-04-13 04:4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要看你的生活条件,是否具备抚养三个孩子。如是你连一个孩子都养不活,你觉得法官会判给你吗
  • 若无遗嘱,可以平均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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