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七个月的时候,离婚协议书上写着财产什么都没有。孩子每月一次支付抚养费400元的时候,我一口气签约的现在,他也不让我看孩子。我没有给他钱,所以把我告诉了法院。我该怎么办?请回答。

离婚
2021-04-13 06: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了多久了?都有什么财产
  • 可以的具体有哪些财产没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