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6岁的时候因为盗窃未遂,被警察录了指纹,采集血样,拍照片,并且给我备注了信息,请问这是属于案底还是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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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我国刑法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原则: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否从轻处罚,除应考虑犯罪数额的大小、未遂的原因外。
盗窃未遂,在客观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主观上又未放弃犯罪,其与盗窃既遂,只有危害程度的差异,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因此盗窃未遂是有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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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电子档案数据会被保存在市局一级的公安网络服务器中、文字档案(案卷)会保存在办案单位的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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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