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8号临街铺面及门道租赁给乙方的事宜,月租金3000元,租期三年,不含其他费用。合同期满后没有明确表示续租的,默认续租。如甲方违约,若提前收铺面,需向乙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补偿。合同内容如下:这些合同还没有签订可以终止吗?

2021-04-13 10:2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活中,因拖欠租金纠纷闹上法院的现象不常见,一是金额小,打官司不值得,二是出租人会及时止损,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协商处理即可。但如果存在承租人拖欠租金数额很大,需要支付大笔违约金等情形,我们建议最好尽早委托专业租赁合同律师介入,协助追偿、收集证据资料等工作,必要时可以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
  • 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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