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我们和他们的车相撞了。当我们开始说我们做了赔偿,我们没有追究对方的责任。现在我们收到了保险公司的传票,要求我们赔偿6000多元。我们打电话给原车主,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该不该赔偿?

2021-04-13 11:1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是两年,事故导致财物损失诉讼时效也就两年,如果对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的,即使法院受理,也会由保险公司应诉,不需要您个人承担。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您只需要与您的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即可。
  • 要看情况。保险公司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不一定是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就要赔偿,只有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应该出具书面的协议书,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公司是不会按照双方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赔偿的,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赔偿的计算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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